案情简介
原告王某某向被告T公司投保分红型年金保险,累计缴纳保费150万元。后因未续交保费导致合同效力中止,原告申请退保并已收到部分退保金。原告以退保损失过大、被告未充分提示解约风险为由,诉请法院判令被告返还部分保费及利息。
处置结果
法院认定保险公司已通过书面及电话回访等形式履行对退保损失的提示说明义务。双方保险合同已协商解除并履行完毕,原告再诉请返还保费缺乏依据,故判决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原告王某某向被告T公司投保分红型年金保险,累计缴纳保费150万元。后因未续交保费导致合同效力中止,原告申请退保并已收到部分退保金。原告以退保损失过大、被告未充分提示解约风险为由,诉请法院判令被告返还部分保费及利息。
法院认定保险公司已通过书面及电话回访等形式履行对退保损失的提示说明义务。双方保险合同已协商解除并履行完毕,原告再诉请返还保费缺乏依据,故判决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