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原告Z公司为被告Y公司的交易向银行开立保函,并由X某等三人提供个人担保。Y公司违约后,Z公司依约向银行代偿。Z公司起诉要求Y公司及担保人偿还代偿款、利息等。
处置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定担保合同有效,判决Y公司在扣除已付保证金后,向Z公司偿还剩余代偿款1360余万元及利息,并支付律师费等维权费用。同时判令三名个人担保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原告Z公司为被告Y公司的交易向银行开立保函,并由X某等三人提供个人担保。Y公司违约后,Z公司依约向银行代偿。Z公司起诉要求Y公司及担保人偿还代偿款、利息等。
法院经审理认定担保合同有效,判决Y公司在扣除已付保证金后,向Z公司偿还剩余代偿款1360余万元及利息,并支付律师费等维权费用。同时判令三名个人担保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